展區
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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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 裝 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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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體
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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風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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色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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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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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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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信息、家電展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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強化展區總體形象,突出展區特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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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企業形象、展品特點設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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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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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、對島型或三面開口的,凈面積大于 72 平方米(含 72 平方米)的展位,企業可根據自身需求設計方案,高度不超過 8 米。
2 、 8 個展位以下的,展位最高點不得超過 6 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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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械設備展區(機械大廳部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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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牌展位設計風格應與整個展廳統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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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《第 99 屆廣交會參展手冊》規定限高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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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計為金屬桁架結構,不允許加隔板,與整個展廳的設計風格統一。
該展區為統一布展,企業不得自行設計布展方案及施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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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械及設備、工具展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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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藍色為主色調,選用的其他輔助裝飾色調應與主色調保持協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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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鄰展位之間隔板及背板高度統一為 3 米,展位總體高度不得超過 5.5 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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敞開式設計,力求通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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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型車輛及配件展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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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現現代感、突出產品特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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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藍、綠色為主色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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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車部分(摩托車、自行車)面向主通道展位不得安裝隔板,背板寬度不得超過 4 米(兩邊各縮短 1 米);汽配部分面向主通道的展位背板寬度不超過 4 米;展位最高點不得超過 6 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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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位要求完全通透,摩托車、自行車展位為統一布展區,企業不得自行設計布展方案及施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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燈具燈飾展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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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現現代感,明亮、晶瑩剔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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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桔黃色為主色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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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鄰展位之間隔板及背板高度不超過 4 米,展位總體高度不得超過 5.5 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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